各成员单位、各区分减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坚决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办制定了《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9日
上海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坚决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突出“精准、精细、绿色低碳”,围绕“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分类、系统化治理、减量化使用、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监管”,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五周年,不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丰富垃圾分类“上海模式”内涵,全面展示“新时尚”风貌,确保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目标
一是持续巩固垃圾分类实效。优化综合考评制度,推动居住小区(村)落实投放模式优化行动,实行滚动督查制度,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持续保持垃圾分类浓厚宣传氛围,全市居住小区(村)、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 95%以上。
二是全力打造便利化特色亮点。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方案,细化精品小区(村)验收标准,打造具有示范引领特色的垃圾分类公共场所,推进 648个可回收物惠民回收服务点和 39座示范型中转站建设,推广面向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平台。
三是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湿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物流管控,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长效稳定。着力推进小压站提标改造和转运站综合改造,积极推进作业监管智慧化,实现末端湿垃圾品质监控全覆盖,探索收运作业到站智慧提醒试点模式。
四是促进资源利用和源头减量。优化可回收物目录,修改可回收物回收指导意见,促进黑水虻处理湿垃圾残渣等新技术运用,推进飞灰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同城快递和外卖包装物回收制度试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 43%,源头减量率不低于4%。
三、重点任务
(一)固长板补弱项,塑造常态长效机制新优势
1.提高基层治理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居民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多方参与机制作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各方力量,引导居(村)民落实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中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提高居(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大行业支撑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力度,形成共治合力。重点针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履职管理责任意识的提高,持续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将“未按规定定点定时投放生活垃圾或进行分类”等事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对违规事件的发现处置机制。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以提升市民正确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比例和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满意度为目标导向,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条例》施行五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首批生活垃圾管理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六五环境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在农贸市场、交通枢纽、A级旅游景区营造更具引导力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思政教育总体框架,将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实践纳入劳动教育学时,抓好师生垃圾分类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医院垃圾分类示范作用,加强医院垃圾分类引导宣传。更好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作用,用好上海志愿者网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区,实现全市居住小区(村)投放点志愿服务项目全覆盖。
3.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指导管理责任人运用视频监控、智能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居民不分类投放、沿街商户垃圾乱堆放等行为。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市民投诉、部门移送的生活垃圾不分类问题,重点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居民,加强执法监管,巩固分类实效。持续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以及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行为的执法力度。
(二)拓精品树亮点,凸显精细化管理新成效
1.持续推进精品小区(村)建设。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水平,通过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和精品小区(村)建设考核评分细则,推进居住小区(村)开展生活垃圾投放点微更新、专项更新和精品建设等便利化改造,并通过典型图册引导,提高精品小区(村)的显示度和示范性。进一步提升精品小区(村)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对反复发现且不听从劝阻、不配合整改的居民乱扔小包垃圾、混投误投等行为,通过网格化平台增设转派城管执法功能。
2.打造高标准精细化分类样板。制作图册指导各区明确建设标准,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示范样板,在中共一大纪念馆区域、静安寺商圈等 36个重要公共场所以及有条件的高校打造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按照A级旅游景区、重点商圈、高校等区域类型,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升分类投放的显示度、便捷度和感受度,营造贴合文化环境、彰显特色亮点、体现分类实效的公共区域分类氛围。在静安、徐汇等辖区内的商贸区、工业园区及部分沿街商铺开展一次性餐盒、利乐包等专项品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化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和道路废物箱配置,加强沿街商铺、道路废物箱等周边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街面环境。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考虑农村区域特点,特别是开放乡村旅游的新农村区域,持续推进农村聚居点投放点和垃圾房改造提升,完善农村聚居点、自然散居户等不同居住形态的分类投放和上门收集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租户等流动人群的重点关注和宣传,鼓励上门收集人员发挥垃圾分类宣传、监督和引导作用。发展农村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特色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定期开展入村回收日活动。加大农村手推类收集车更替力度,按标准配备环卫保洁员,提升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清运和保洁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全面取缔少量存在的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严格杜绝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堆放的现象。
(三)重管理强规范,推行实用管用监管新举措
1.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推动各区对标历次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残液、冲洗废水违规排放等问题“回潮”。加强对小压站、转运站、生活垃圾填埋场、末端处置设施和清运作业等环境污染隐患、环保管控措施落实等排查,彻底消除风险点,巩固提升整改实效。持续开展生活垃圾非正规堆点整治,健全常态长效管控举措,确保露天生活垃圾堆点等高发、易发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消除存量、遏制增量。
2.提升收运作业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作业扰民治理,推动各区开展收运规范化作业培训和考核,推进设备维护更新,优化作业模式,落实重点点位“一点一策”。推动全市243座环卫权属小压站提标升级和生活垃圾转运站综合改造,有效提升转运效能,降低周边环境影响。研究制定有害垃圾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推动各区按要求设置 15座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完善环卫停车场规划布局,推进 1396辆新能源环卫车辆更新应用。
3.赋能智慧收运品质管理。全力打造集高效协同、综合决策、自动评价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平台,全面建设全市湿垃圾品质智能监控系统,推动实现湿垃圾品质智能监控全覆盖。依托一网统管平台,试点湿垃圾收运智能化管理,实现湿垃圾品质问题发现、溯源、整改、结案闭环管理,促进源头分类实效提升。强化全程分类收运处各环节数字赋能,指导各区探索智慧收运体系建设,打造 20条收运作业到站智慧提醒示范线路。简化“不分类不收运”流程,探索“不分类不收运”小程序纳入区、街镇“一网统管”平台路径。
4.提升末端处置监管能效。持续优化完善末端处置监管模式,落实设施例行、专项等检查制度,定期形成监管报告,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规范、安全、稳定运行。全面落实老港基地“四统一”管理要求,加强老港基地及其周边异味管控,切实降低异味扰民投诉率,持续提升市级设施运营监管水平。加快推进湿垃圾集中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规范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管理,稳步提升全市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年底前,全市湿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 10480吨。
(四)高标准高水平,实现资源化利用新突破
1.优化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修订《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2024版)》,增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视觉统一性、场地稳定性、运营规范性和服务便利性。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集散场及其运营主体纳入本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加快推动各区将处于储备用地、租赁场地等临时性场地上的中转站、集散场逐步迁建、整合至市政用地,巩固“点站场”布局。持续推进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督促本市涉及跨省转移的主体企业办理备案。
2.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能级。推进可回收物回收信息化建设,开发面向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高效整合全市主体企业服务资源,推动 648个可回收物惠民回收服务点和 39座示范型中转站建设,建立网上预约、社区回收日等多样化便民回收服务,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实现“惠民回收”服务全覆盖。提升主体企业服务质量,以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和主体企业评议制度为抓手,引导各区定期清退服务不佳、管理不善、效能不足的主体企业。
3.促进生活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制度、政策、技术等,完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进老港基地废织物、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积极推进飞灰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利用湿垃圾残渣养殖黑水虻等新技术。推广湿垃圾制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产品,并将符合标准的产品应用于适宜领域。在推动碳减排的基础上,开展生活垃圾制备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五)出实招见实效,激发源头减量新活力
1.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持续做好文明餐饮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光盘行动”,继续做好“上海市文明餐厅”推选活动,培育文明餐饮新风尚。加大对菜市场垃圾分类、净菜上市和“减塑”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作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的重要举措,打造节约型智慧学校食堂。
2.深化包装物减量治理。进一步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规格包装袋和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等方面的检查督导。推动快递包装设计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继续推进本市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扩大循环包装应用规模,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和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超过 98%。持续强化商品过度包装监管,常态化跟踪监控茶叶等重点产品,新增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过度包装监督抽查,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总批次不少于 1300批次。
3.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等措施。支持培育二手商品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等多元交易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家具线上线下二手交易等活动。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创建,继续组织开展城区文明进步指数等市级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联动。有效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深化成员单位横向协作效能,优化上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瓶颈性、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切实发挥成员单位职能,加强督办和协调推进。健全基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牵头领导作用,优化资源和管理力量配置,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二)完善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不断优化和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以垃圾分类实效为基础,细化精品小区(村)、惠民回收服务点、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考核验收细则,提升考评科学性、精准性。强化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街镇属地责任,持续将垃圾分类实效考评结果纳入各区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与学校考核评先、高校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双挂钩”。
(三)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撑。制订并用好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金扶持政策,按照“市级专项、以奖代补、挂钩考核”的原则,充分调动街镇做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市区两级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研究新一轮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制度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培育数字化、智能化、简约化、低成本等生活垃圾分类产业链。
附件:1.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2.2024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指标清单
附件1
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提高基层治理管理效能 | 充分发挥居民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多方参与机制作 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统筹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各方力量,引导居(村)民落实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中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提高居(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大行业支撑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力度,形成共治合力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 |
2 | 重点针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履职管理责任意识的提高,持续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 市房屋管理局 | 各区分减联办 | |
3 | 持续开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将“未按规定定点定时投放生活垃 圾或进行分类”等事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健全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对违规事件的发现处置机制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各区分减联办 | |
4 |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 以提升市民正确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比例和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满意度为目标导向,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条例》施行五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首批生活垃圾管理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宣传处) | 各区分减联办 |
5 | 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六五环境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区分减联办 | |
6 | 在农贸市场、交通枢纽、A 级旅游景区营造更具引导力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思政教育总体框架,将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实践纳入劳动教育学时,抓好师生垃圾分类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医院垃圾分类示范作用,加强医院垃圾分类引导宣传。 | 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区分减联办 | |
7 | 更好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作用,用好上海志愿者网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区,实现全市居住小区(村)投放点志愿服务项目全覆盖。 | 市委社会工作部、市 绿化市容局(宣传处)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区分减联办 | |
8 | 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指导管理责任人运用视频监控、智能提醒等方式, 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居民不分类投放、沿街商户垃圾乱堆放等行为。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市民投诉、部门移送的生活垃圾不分类问题,重点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居民,加强执法监管,巩固分类实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各区分减联办 |
9 | 持续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执法力度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区分减联办 | |
10 | 持续加大对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行为的执法力度。 | 市文化旅游局 | ||
11 | 持续推进精品小区 (村) 建设 | 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水平,通过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和精品小区(村)建设考核评分细则,推进居住小区(村) 开展生活垃圾投放点微更新、专项更新和精品建设等便利化改造,并通过典型图册引导,提高精品小区(村)的显示度和示范性 | 各区分减联办、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 | |
12 | 进一步提升精品小区(村)智能化管理水平,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对反复发现且不听从劝阻、不配合整改的居民乱扔小包垃圾、混投误投等行为,通过网格化平台增设转派城管执法功能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 理委、市绿化市容 局 市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 | |
13 | 打造高标准精细化分类样板 | 制作图册指导各区明确建设标准,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示范样板,在中共一大纪念馆区域、静安寺商圈等 36 个重要公共场所以及有条件的高校打造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中心)、市教委 | 各区分减联办 |
14 | 按照 A 级旅游景区、重点商圈、高校等区域类型,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升分类投放的显示度、便捷度和感受度,营造贴合文化环境、彰显特色亮点、体现分类实效的公共区域分类氛围 | 市文化旅游局 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
15 | 在静安、徐汇等辖区内的商贸区、工业园区及部分沿街商铺开展一次性餐盒、利乐包等专项品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 相关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
16 | 优化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和道路废物箱配置,加强沿街商铺、道路废物箱等周边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街面环境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质监中心) | |
17 |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 持续推进农村聚居点投放点和垃圾房改造提升,完善农村聚居点、自然散居户等不同居住形态的分类投放和上门收集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租户等流动人群的重点关注和宣传,鼓励上门收集人员发挥垃圾分类宣传、监督和引导作用。发展农村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特色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定期开展入村回收日活动 | 各涉农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中心) |
18 | 加大农村手推类收集车更替力度,按标准配备环卫保洁员,提升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清运和保洁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全面取缔少量存在的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严格杜绝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堆放的现象 | 各涉农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中心)、市农业农村委 | |
19 | 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 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推动各区对标历次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残液、冲洗废水违规排放等问题“回潮”。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市城投集团 |
20 | 加强对小压站、转运站、生活垃圾填埋场、末端处置设施和清运作业等环境污染隐患、环保管控措施落实等排查,彻底消除风险点,巩固提升整改实效。持续开展生活垃圾非正规堆点整治,健全常态长效管控举措,确保露天生活垃圾堆点等高发、易发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消除存量、遏制增量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质监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市城投集团 | |
21 | 提升收运作业规范化水平 | 持续深化作业扰民治理,推动各区开展收运规范化作业培训和考核, 推进设备维护更新,优化作业模式,落实重点点位“一点一策”。 | 市绿化市容局(质监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22 | 推动全市 243 座环卫权属小压站提标升级和生活垃圾转运站综合改造,有效提升转运效能,降低周边环境影响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质监中心) | |
23 | 研究制定有害垃圾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推动各区按要求设置 15 座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
24 | 完善环卫停车场规划布局,推进 1396 辆新能源环卫车辆更新应用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规划处、科信处、质监中心) | |
25 | 赋能智慧收运品质管理 | 全力打造集高效协同、综合决策、自动评价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一 网统管”平台,全面建设全市湿垃圾品质智能监控系统,推动实现湿 垃圾品质智能监控全覆盖 | 市绿化市容局(科信处、分类处、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市城投集团 |
26 | 依托一网统管平台,试点湿垃圾收运智能化管理,实现湿垃圾品质问题发现、溯源、整改、结案闭环管理,促进源头分类实效提升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市城投集团 | |
27 | 强化全程分类收运处各环节数字赋能,指导各区探索智慧收运体系建设,打造 20 条收运作业到站智慧提醒示范线路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质监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
28 | 简化“不分类不收运”流程,探索“不分类不收运”小程序纳入区、街镇“一网统管”平台路径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科信处、质监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
29 | 提升末端处置监管能效 | 持续优化完善末端处置监管模式,落实设施例行、专项等检查制度, 定期形成监管报告,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规范、安全、稳定运行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30 | 全面落实老港基地“四统一”管理要求,加强老港基地及其周边异味管控,切实降低异味扰民投诉率,持续提升市级设施运营监管水平 | 市城投集团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
31 | 加快推进湿垃圾集中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规范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管理,稳步提升全市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年底前,全市湿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10480 吨。 | 各区分减联办、市城投集团 | 市绿化市容局(规划处、分类处、分类中心) | |
32 | 优化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 修订《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2024 版)》, 增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视觉统一性、场地稳定性、运营规范性和服务便利性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
33 | 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集散场及其运营主体纳入本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区分减联办 | |
34 | 加快推动各区将处于储备用地、租赁场地等临时性场地上的中转站、集散场逐步迁建、整合至市政用地,巩固“点站场”布局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规划处)、市规划资源局 | |
35 | 持续推进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督促本市涉及跨省转移的主体企业办理备案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区分减联办 | |
36 | 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能级 | 推进可回收物回收信息化建设,开发面向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高效整合全市主体企业服务资源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各区分减联办 |
37 | 推动 648 个可回收物惠民回收服务点和 39 座示范型中转站建设,建立网上预约、社区回收日等多样化便民回收服务,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实现“惠民回收”服务全覆盖。 | 各区分减联办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
38 | 提升主体企业服务质量,以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和主体企业评议制度为抓手,引导各区定期清退服务不佳、管理不善、效能不足的主体企业。 | 各区分减联办、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分类中心) | ||
39 | 促进生活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 | 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制度、政策、技术等,完善循环利用体系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科信处) |
40 | 加快推进老港基地废织物、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积极推进飞灰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利用湿垃圾残渣养殖黑水虻等新技术 | 市绿化市容局(规划处、分类处)、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 市城投集团 | |
41 | 推广湿垃圾制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产品,并将符合标准的产品应用于适宜领域 | 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 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2 | 在推动碳减排的基础上,开展生活垃圾制备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绿化市容局(科信处) | |
43 | 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 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持续做好文明餐饮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光盘行动”,继续做好“上海市文明餐厅”推选活动,培育文明餐饮新风尚 | 市精神文明办、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4 | 加大对菜市场垃圾分类、净菜上市和“减塑”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 市商务委 | ||
45 | 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 | 市机管局 | ||
46 | 推动学校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作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的重要举措,打造节约型智慧学校食堂 | 市教委 | ||
47 | 深化包装物减量治理 | 进一步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种规格包装袋和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等方面的检查督导 | 市商务委 | |
48 | 推动快递包装设计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继续推进本市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扩大循环包装应用规模,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和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超过 98% 。 | 市邮政管理局 | ||
49 | 持续强化商品过度包装监管,常态化跟踪监控茶叶等重点产品,新增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过度包装监督抽查,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总批次不少于 1300 批次 | 市市场监管局 | ||
50 |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 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等措施 | 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1 | 支持培育二手商品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等多元交易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家具线上线下二手交易等活动 | 市商务委 | ||
52 | 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创建,继续组织开展城区文明进步指数等市级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 | 市精神文明办 | ||
53 |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联动 | 有效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 深化成员单位横向协作效能,优化上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瓶颈性、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切实发挥成员单位职能, 加强督办和协调推进 | 市分减联办 | |
54 | 健全基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牵头领导作用,优化资源和管理力量配置,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 各区分减联办 | ||
55 | 完善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 | 不断优化和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以垃圾分类实效为基础,细化精品小区(村)、惠民回收服务点、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考核验收细则,提升考评科学性、精准性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 | |
56 | 强化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街镇属地责任,持续将垃圾分类实效考评结果纳入各区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与学校考核评先、高校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双挂钩”。 | 市绿化市容局、市教委 | ||
57 | 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撑 | 制订并用好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金扶持政策,按照“市级专项、 以奖代补、挂钩考核”的原则,充分调动街镇做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 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各区分减联办 |
58 | 加大市区两级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研究新一轮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制度政策 | 市绿化市容局(分类处)、市发展改革委 | 各区分减联办 | |
59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培育数字化、智能化、简约化、低成本等生活垃圾分类产业链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 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 容局(分类处) |
附件2
2024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指标清单
序号 | 行政区 | 2024 年 | 2023 年至 2024 年底 | |||||||||||||||||
干垃圾控制区间 | 湿垃圾控制区间 | 可回收物回收量 | 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回收量 | 湿垃圾分散设施处理量 | 区级湿垃圾集中设施处理量 | 回收利用率 | 投放点专项更新 (个) | 精品小区Ⅰ类建设 (个) | 公共场所 精细化分 类样板区 域打造 (个) | 小压站规范升级 (座) | 生活垃圾转运站综合改造 (座) | 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改造 (座) | 惠民回收服务点设立 (个) | 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 (座) | 中 转 站 集散场以市政用地形式保障 (座) | 湿垃圾品质智能识别装置 (个) | ||||
1 | 黄浦区 | 530 | 585 | 300 | 355 | 250 | 145 | 41% | 112 | 26 | 4 | 5 | 1 | 26 | 2 | 2 | 1 | |||
2 | 静安区 | 665 | 740 | 450 | 525 | 330 | 215 | 2 | 40 | 41% | 177 | 42 | 2 | 13 | 1 | 38 | 3 | 2 | 1 | |
3 | 徐汇区 | 750 | 830 | 465 | 545 | 350 | 180 | 19 | 41% | 269 | 45 | 3 | 1 | 1 | 38 | 2 | 2 | |||
4 | 长宁区 | 445 | 495 | 310 | 360 | 225 | 155 | 2 | 41% | 149 | 37 | 2 | 7 | 1 | 26 | 1 | 2 | 1 | ||
5 | 普陀区 | 685 | 780 | 440 | 535 | 335 | 200 | 1 | 41% | 162 | 36 | 2 | 39 | 1 | 1 | 31 | 2 | 2 | 1 | |
6 | 杨浦区 | 650 | 720 | 400 | 470 | 310 | 195 | 9 | 41% | 234 | 32 | 2 | 13 | 1 | 36 | 2 | 3 | 1 | ||
7 | 虹口区 | 375 | 420 | 250 | 295 | 180 | 115 | 1 | 41% | 143 | 37 | 2 | 22 | 1 | 24 | 2 | 2 | 1 | ||
8 | 闵行区 | 1555 | 1720 | 1005 | 1170 | 760 | 625 | 380 | 490 | 45% | 468 | 50 | 2 | 22 | 2 | 45 | 3 | 4 | 1 | |
9 | 宝山区 | 1370 | 1510 | 740 | 880 | 570 | 430 | 8 | 655 | 46% | 279 | 44 | 1 | 25 | 1 | 1 | 40 | 3 | 4 | 1 |
10 | 浦东新区 | 4255 | 4685 | 2410 | 2840 | 1700 | 1325 | 89 | 900 | 41% | 586 | 132 | 3 | 47 | 1 | 116 | 4 | 5 | 4 | |
11 | 松江区 | 1095 | 1210 | 650 | 765 | 510 | 405 | 51 | 505 | 45% | 264 | 33 | 3 | 13 | 1 | 50 | 3 | 4 | 2 | |
12 | 嘉定区 | 1230 | 1380 | 672 | 822 | 525 | 350 | 510 | 40% | 175 | 38 | 2 | 1 | 1 | 35 | 3 | 6 | 2 | ||
13 | 奉贤区 | 580 | 640 | 325 | 385 | 285 | 245 | 143 | 42% | 259 | 30 | 2 | 36 | 1 | 34 | 3 | 3 | |||
14 | 青浦区 | 785 | 910 | 575 | 700 | 375 | 235 | 101 | 50 | 32% | 326 | 44 | 2 | 1 | 1 | 34 | 1 | 4 | 3 | |
15 | 金山区 | 475 | 520 | 255 | 300 | 180 | 115 | 18 | 225 | 45% | 111 | 16 | 2 | 1 | 30 | 2 | 2 | 1 | ||
16 | 崇明区 | 365 | 400 | 215 | 250 | 160 | 95 | 197 | 45% | 74 | 18 | 2 | 1 | 45 | 3 | 4 | ||||
17 | 全市 | 15810 | 17545 | 9462 | 11197 | 7045 | 5030 | 1021 | 3375 | 43% | 3788 | 660 | 36 | 243 | 6 | 15 | 648 | 39 | 51 | 20+3 |